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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医疗保险报销政策、管理规定要点一览表(本院目前报销政策比例)

发布时间:2019-08-02        发布者:王焱弘  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

海南省医疗保险报销政策、管理规定要点一览表(本院目前报销政策比例)

项目名称

职工医保(省、市)

居民医保

新农合

封顶线

26万元

15万元

15万元

起付线

在职:800

300元(特困、残疾、五保户零起付)

300元(特困、残疾、五保户零起付)

退休:600

床位标准

31

31

30

统筹报销比例

在职:88%

75%

75%(建档立卡、低保户、特困户按一站式政策报销,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最少90%)

退休:90%

特殊检查(治疗)报销比例

在职:79.2%

67.50%

67.50%

退休:81%

乙类药品报销比例

在职:79.2%

67.50%

75%

退休:81%

医用耗材报销比例

500-1000/

在职:79.2%

67.50%

67.50%

退休:81%

1000-5000/

在职:74.8%

63.75%

63.75%

退休:76.5%

5000-10000/

在职:70.4%

60%

60%

退休:72%

10000-20000/

在职:66%

56.25%

56.25%

退休:67.5%

20000-30000/件(超过3万元以上的金额及自费耗材报销零元)

在职:61.6%

52.50%

52.50%

退休:63%

大病保险(个人支付8千元以上)

 

50%-75%(按金额分段累计确定比例,封顶线22万元)

50%-75%(按金额分段累计确定比例,封顶线22万元)

报销材料

医疗证、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出院小结(或病案首页)。

医疗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疾病证明、出院小结(或病案首页)。

医疗证、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出院小结(或病案首页)。

分娩报销规定

提供准生证、出生证复印件、生育保险住院通知书(省保除外)。

提供准生证、出生证复印件。

提供准生证复印件(单胎顺产补助1000元)。

意外伤害报销规定

交通事故及有特定责任任人承担费用的不予报销,符合报销者需提供意外伤害审批表。

交通事故及有特定责任人承提担费用的不予报销,符合报销者需提供意外伤害审批表。

交通事故及有特定责任人承担费用的不予报销,符合报销者需提供意外伤害审批表批复统筹比例:65%(非人为意外);40%(无责任人意外)。

(父)婴捆绑

无母(父)婴捆绑,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,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缴费参保手续,可享受报销。

无母(父)婴捆绑,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,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缴费参保手续,可享受报销。

在报销材料栏基础上附加婴儿出生证复印件。琼中地区农合无母婴捆绑政策,需执行落地新生儿落地参保

备注

①职工医保(退休人员)医疗待遇按累计缴费年限报销,男性满30年,女性满25年,其医疗待遇足额享受,如每减少1年,其享受的医疗待遇标准相应降低3%。②职工医保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而配偶没有参加医保,其配偶可捆绑丈夫享受生育报销待遇。③白沙县和昌江县农合宫外孕需提供结婚证。④农合执行母婴捆绑或也可执行父婴捆绑,但不可同时享受两种捆绑。⑤居民参保者复印医疗证第一页、当年度缴费登记页及贴有相片页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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