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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西部中心医院
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价格的公示
随着社会的发展,群众对就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,为满足进食受限、消化吸收障碍、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,提供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,包括适用于 0 月龄至 12 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 1 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。根据《海南省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(试行)》琼卫医函〔2021〕140 号文件要求,本着有利于病人治疗、着眼于医院医疗技术的发展、维护医患共同权益的原则,对本院27款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制定了收费标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7月22日-2022年7月31日
监督电话:0898-23334555
海南西部中心医院
2024年7月22日